首頁給老師 - 如何教導ADHD學生 〉ADHD 的定義
 
ADHD 的定義
       ADHD 是一種神經生理疾病,因腦部神經連結發展遲緩所造成,會影響個人的抑制與自我控制感
1,關鍵症狀包括缺乏注意力、過動及衝動2。ADHD 病童很容易分心,行動與說話速度可能過快,
也常出現不當行為,就像未經過思索一般。ADHD 病童的行為可能類似較年幼的孩童,因此不容易和其他孩子或手足建立情誼,也不會考量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社交後果。ADHD 病童及青少年如果未發現病症加以治療,和同儕相比較難完成中學學業、升學或就業1,3

診斷
       兒童有時難免會興奮或精力旺盛,但必須檢查孩子的行為是否和同儕極不相同,是否有這個年齡不尋常的行為。ADHD 病童會出現下列各種行為4

缺乏注意力
       無法專注於細節,無法避免粗心造成的錯誤,難以持續專注在工作或活動上,與他人直接對話時顯得心不在焉,難以完全遵守指示完成組織性工作。

過動
       手腳無法靜止或在座位上扭動,無法依師長要求安靜坐好,在不適當的場合過度奔跑或攀爬,無法安靜玩耍。

衝動
       等不及聽完問題便搶著回答,在工作、遊戲或團體活動中,等不及輪到自己,常打斷或插入其他人的活動(例如插入對話或遊戲),詳細資訊請參見美國精神科學會出版的《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》(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, DSM-IV)。

       各地區的診斷程序都不同,應請醫師評估孩子是否患有ADHD,相關診斷必須由專業醫療人員進行。在許多情況下,孩子的教師最適合觀察疑似患有ADHD 的兒童在教室中的活動,並首先瞭解孩子的行為對學習或與同儕互動能力的影響。

       根據診斷標準,某些ADHD 症狀必須在七歲前出現,造成障礙,並持續至少六個月,且不符合該年齡應有的行為4

 
 
版權所有 隱私聲明 網站規範 網站導覽
 
  Copyright © 2006 Eli Lilly and Company. All rights reserved.
  本網站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024*768   台灣禮來股份有限公司 Eli Lilly and Company (Taiwan), Inc.